| 北流市经济贸易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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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3 15:49 文章来源:北流市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玉林市商务局和北流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北流市经贸局从2008年12月10日起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制定了工作方案,布置所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酒类执法检查工作,证据保存标识为“五粮液”和标识为“轩尼诗VSOP干邑白兰地”酒一批,该批酒无任何合法手续。2月18日至19日,联合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对城区经营茅台酒的商店(场)进行检查,共检15家经营单位,查处4家经营假茅台17瓶,假冒茅台酒厂集团生产的“军区专供酒”3瓶。
三、开展对定点屠宰厂(场)检查,检查定点屠宰厂(场)26个(次),未发现有屠宰病死猪、注水、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制售病害肉、注水肉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去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经营户1105多户,查处私宰案件5起,罚没款33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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