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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经营者问题解答
2008-12-29 10:03  文章来源:北流市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如何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
答:拿业主身份证和《卫生许可证》原件到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经贸柜台审核后复印一份,属原已经营现补办证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属新办证须提交工商局核名称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办证不收费。
二、如何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
答:酒类批发许可证是由玉林市商务局核发,申报材料先报我局审核合格后再报玉林市商务局,由于所需材料较多,请咨询玉林商务局(电话:2850901)或到我局内贸股看样申报,工作人员定会指导你做好申报工作。
三、我是城东龙颈下面的,前段我店经营的酒被查封罚款,为何?
答:请问你持有酒类经营许可证卖酒吗?若果没有许可证经营酒类产品,违反区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按规定要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酒类产品,可并处违法经营的酒类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四、我经营的酒过期了几天为何没收又罚款?
答:你经营过期酒违反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没收过期酒并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经营进口酒有哪些要求?不按要求经营怎么处理?
答:持有酒类经营许可证,所经营进口酒海关征税单(复印件)、卫生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中文标识,所持证件不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六、我持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时批发经营酒类产品给其他店经营,为何要罚款?
答:你持零售酒类许可证批发经营酒类产品属超越酒类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酒类产品,按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酒类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价值一倍以下的罚款。
七、向无酒类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酒类产品有什么错,如何处理?
答:违反区酒类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按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酒类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的酒类产品价值一倍以下的罚款。
八、销售散装米酒可以吗?有什么规定?
答:可以。但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①经营须持酒类经营许可证,属厂家自销要持有生产许可证;②所进的酒须是有酒类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或是向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的;③须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严禁拉着酒流动销售。违反上述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流动销售散装酒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九、购进啤酒要酒类随附单吗?
答:不用。有厂家的专用单或其他批发送货单都可以。
十、进酒无随附单违规吗?若违规怎处理?
答:违反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是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向社会公布,拒不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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