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实施家电下乡 大力拉动农村内需 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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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6 10:57 文章来源:北流市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市人民政府杨世儒常务副市长
在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推广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24日)
同志们:
根据上级政府部署,今天我市召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专题会议。刚才,市财政局俞兵副局长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玉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市经贸局李第春局长对我市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讲得很细,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积极探索,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是财政政策和贸易政策的新突破。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危机严峻形势下,国际市场需求低迷,经济增速下滑已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在外需放缓的背景下,扩大内需是“保增长”的必要手段,也是抵御外部冲击的重要基础。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补贴,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既是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现实之举,更是刺激农民消费积极性的长久之策。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约为110.89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87.2%,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3964元,增长16.1%,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引导的巨大市场。今年1-10月份,全市农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9亿元,同比增长22.64%,农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仅占同期全市的47.8%,这反映出我市农村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农村消费潜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广大农村市场正孕育着巨大的消费潜力。随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以及粮食直补、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实施,我市农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因此,我们要从加快发展的角度,充分发掘和把握其中蕴涵的机遇,把家电下乡当作扩大内需保增长的一个有力抓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同时,家电下乡还是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是继国家对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后,首次对农民在消费领域进行的直补,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在12月5日自治区会议上,已建议将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列入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民心工程办不好,会更失民心,搞好这项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托,是农民的期盼,也是我们的应尽之责。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切切实实地把这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把农民应得的补贴及时补贴到位,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温暖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和心里。
二、强化领导,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家电下工作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实施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事关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是对我们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一次检验。各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共同把这件大事办好、办成。
第一,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市里已成立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和陈立崇调研员担任组长,市政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各镇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得力的班子,专司这项工作。要加强调研,从本地实际出发,尽快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第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经贸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作好家电下乡的组织协调和销售管理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对工作的支持,把家电下乡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和资金兑付工作,及时将政府补贴资金的发放到位,并安排家电下乡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产品销售发票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立足正面,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让农民心中有数。总之,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注意上下协调,特别是财政、经贸部门和各镇政府,是政策的直接执行者,要经常保持有效沟通,紧密联系,要注意将本地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等及时反馈到上级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得到及时的协调和指导,共同把好事办好。
三、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支持家电下乡工作,国家下了大力气,投入了大量资金。财政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购买者手中。财政部门一定要对补贴资金的拨付、管理、兑付情况的动态监控,切实把补贴资金管理好、使用好。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失信于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对违法财经纪律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的检查监督的同时,经贸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报告机制、协调联系机制、举报投诉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和调控。要建立销售企业工作信息档案,及时记录企业的经营行为及各方面的举报投诉情况,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要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按规定履行投标承诺和社会责任,防止发生欺农、骗农、坑农等事件,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在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11月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三省一市试点和14个省、区、市推广的基础上,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国务院的这一决策,充分说明了家电下乡工作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增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立即行动起来,抓住即将到来的2009年元旦、春节销售旺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我市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开门红,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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