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备案登记网点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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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30 08:34 文章来源:北流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对市经贸局批准备案登记的家电销售网点,要在店前挂出“家电下乡指定店”的招牌。
二、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让群众知道在那里购买家电、如何申领补贴,要在店前张贴《农民购买政府补贴家电须知》。
三、执行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乱涨价,不得弄虚作假。
四、在开发票时,发票上除写明商品的基本情况的同时,要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号码。
五、向农民说清楚在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止每户农户只能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各一台,多买的不能享受政府的补贴。
六、及时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做好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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