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北流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农民购买政府补贴家电须知
2008-12-30 08:31  文章来源:北流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1、农民需要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家电产品到“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的,可以享受政府按商品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8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
  2、农民需要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时,可以持身份证在本市内任意一家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处购买,最高限价彩电为2000元、冰箱(含冰柜)为2500元、洗衣机为2000元、手机为1000元。每户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在2008年12月有1日起4年内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
  3、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应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补贴产品专用标识卡、银行储存帐户(可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财政部门应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购买人的专用帐户。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肉商售肉贩肉须知    2008-01-02 11:25
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须知    2008-01-02 11:17
开展允许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须知    2007-06-10 16:13
通 知    2007-04-13 11:2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