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流市经济贸易局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取得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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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5 09:09 文章来源:北流市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北流市经贸局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及市政府赋予负责家畜屠宰环节的行政管理执法职能,认真履行职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到了有效打击和遏制,生猪屠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领导重视,落实执法职能承担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屠场的管理,规范屠宰行为;打击病死生猪,整顿了流通环境;打击私屠滥宰,取缔私宰窝点,去年共立案查处私屠滥宰生猪32起,罚款37590多元,其中举报案件8起,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1月30日通过市政府协调组织了一次针对大里私宰的专项执法行动,共铲除私宰窝点4个,查扣没收15头生猪产品1000多公斤,罚没2万多元,依法移交公安处理1人;加强肉品流通管理,规范了肉品流通行为;加强用肉管理,规范用肉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去年全市实现进点屠宰生猪32.20万头,生猪进点屠宰率城区100%、乡镇98.20%以上。全市23个屠宰场(点)全部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有效地保证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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